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锟斤拷锟脚讹拷态
关于正高级工程师、建设工程副高资格审查与材料报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13 11:20:21    来源:内部编辑    作者:人力资源部    阅读:12413

关于正高级工程师建设工程副高资格审查

与材料报送的通知

各部(室):

2017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已经开始,有关材料审查与报送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正高级工程师(2017年起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更名为正高级工程师)、建设工程副高资格审查材料与报送高评会承办部门的材料,报送时间为建设工程副高10月30日,正高级工程师为11月17日;

二、申报高级职称资格审查的材料

(一)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分系列、级别、专业和评审类型规范打印的《河南省____年度____系列申报____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一式3份)。经审查合格后,1份报相应高评会承办部门,1份资格审查单位留存,1份呈报单位留存,同时接收申报人《评审简表》的电子文本。主管单位省国资委,代码:19015,公司代码:19015030。

(二)申报人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学历、学位证书、业务考试成绩有关证明等原件。

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9月底。比如,有聘任要求的系列(专业),今年申报高级职称且任职年限要求5年以上的,应在2012630日前取得现职称,并于2012930日前聘任。任职年限要求不同的依次类推。

三、报送高评会承办部门的材料

(一)经省职改办或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职称部门、省直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合格的《河南省    年度     系列申报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

(二)呈报单位报送材料的目录(清单)一式2份,标注单位名称、评审材料总数、分专业材料数、破格人数等。1份报相应高评会承办部门,1份呈报单位留存。评审材料每人1袋,袋子外面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申报系列、专业。

(三)申报人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一式2份,1份报相应高评会承办部门,1份呈报单位留存。

(四)《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

(五)经单位审核、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的《河南省____年度____系列(专业)____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一式35份(参加答辩的人员45份)以及同内容的《评审简表》电子文本。申报农民技术人员和民间艺术人才的《评审简表》(可手写或打印)一式20份。

(六)申报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毕业证丢失的,应由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提交人事档案。

(七)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八)任现职以来(任职年限超过5年的,为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九)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检索页。论文须附在互联网的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或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或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检索的检索页,或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期刊出版单位的网站上进行检索并打印的检索页。著作、教材须附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CIP数据核字号验证的检索页。未按要求检索、验证的论文和著作只作为业绩参考条件。

申报系列有论文鉴定要求的,申报人须指定论文鉴定篇目,其中,申报副高职称的鉴定1篇,申报正高职称和破格申报人员鉴定2篇。

(十)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十一)申报系列(专业)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材料、证明,以及其他反映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十二)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到评委会参加面试答辩的人员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0份。答辩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答辩时间由高评会另行通知。

(十三)申报人所有业绩材料在用人单位公开展示后须加盖单位公章(证书、证件等在复印件上加章)。

四、申报人须出具所属部门开展“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情况报告一份。

五、严格杜绝虚假申报材料,违规者将按《河南省职称评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处理。

六、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报至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逾期不再受理。

 

                             河南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

                                2017年10月13日

 

 


关于我们联系方式诚聘英才|友情链接|技术支持:万博网络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商务外环20号海联大厦21层。 电话:0371-89988960(综合办公室);0371-89988951(市场营销中心)0371-89988932(工程管理部)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09-2010 河南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豫ICP备12017601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