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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河南省纪委“八个严禁” 确保清明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4/4 14:27:35    来源:内部编辑    作者:纪检监察部    阅读:11445

3月28日,省纪委印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党员干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坚决做到“八个严禁”,确保2018年清明期间风清气正。

“八个严禁”是: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严禁使用公车或公款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使用公款旅游或在走亲访友、参观旅行期间接受基层单位安排的宴请、住宿等;严禁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借祭祀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或组织隐秘聚会;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的党员干部提供旅游、餐饮住宿等接待;严禁参与各种迷信活动。

节日期间,省纪委将灵活采取大数据分析、突击检查、实地暗访等方式,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行动起来,紧盯重点问题,严格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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